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 K01376216/2021-00013 主题分类: 其他 发布机构: 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
发文日期: 2017-01-09 文  号: 有 效 期:   有 效
名  称: 三河市燕郊高新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三河市燕郊高新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发布机构: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:2017-01-09

 

2016年,燕郊高新区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开展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现将燕郊高新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
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,紧紧围绕工委、管委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,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基础,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继续完善工作制度,加强网站建设,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。

1、健全组织领导,加强学习培训。明确由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并具体负责督导全区各公开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展,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,加强区内各公开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,各公开单位按照调整的业务职能分头实施各项政务公开。坚持自学与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相结合,不断提升自身和整体业务水平;通过学习培训,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。

2、提高公开水平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,精确规划、标准建设,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,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,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,公开我区的机构职责、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,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,有利地促进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3、落实相关制度,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。认真贯彻落实三河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,对全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;健全保密审查机制,履行保密审查职能,按照“谁公开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,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。

二、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:219条。

(二)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:招商引资、行政审批,行政许可依据标准,办事流程,高新区工作动态等。

(三)信息公开的形式:主动公开。

(四)信息公开的载体:三河市党政门户网站、燕郊高新区网站、燕郊高新区工作简报等。
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2016年我区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,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、审查、处理、答复程序。年内我区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四、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

2016年我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

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,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,主要表现在:信息公开流程和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,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,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,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。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。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:

一是加强管理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加强信息审核、发布、监督等工作,促进工作的规范化、常态化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,做到五个到位: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宣传到位;三是阵地建设到位;四是公开内容到位;五是制度建设到位

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。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,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,打造工作作风实、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。

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。发挥传统媒介优势,提高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,同时不断创新公开载体,充分运用政务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公开信息,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,方便公众及时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。

 

 

 

 

燕郊高新区管委会

2017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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